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对丹夹复线大路社区改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18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关于对丹夹复线大路社区改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丹夹复线大路社区改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718-2024724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0833-2130080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18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丹夹复线大路社区改线工程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马村镇大路社区

(三)建设单位:四川新顺通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四川省立诚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五)项目概况:建设内容为管道工程,不涉及站场及阀室的建设。原管线停用长度约240m,改线长度约620m工程穿越乡道1/8m,穿越机耕道1/6m,穿越小型河流1/10m,穿越沟渠2/11m。管道设计压力4.0MPa,设计输气量80×104m3/d采用D273×7L245NPSL2无缝钢管,外层采用三层PE常温型加强级防腐。

项目总投资283.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7万元,占总投资16.1%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要求和《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要求,将施工扬尘治理纳入施工环境监理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的施工要求,落实“打围施工”和“湿法作业”,临时露天堆存的表土、建渣等采取防尘网遮盖,采取喷雾抑尘、洒水抑尘、加强道路清扫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要求。

2.水污染治理措施: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已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施工车辆、设备冲洗废水和切割冷却水采用隔油沉砂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和设备车辆冲洗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要求,优化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选用低噪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维护,禁止夜间施工加强与附近居民沟通,降低对周边居民住户的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加强施工期土石方暂存、处置,尽量就地回填平衡,减少土石方外运处置量;临时剥离的表土、耕地耕作层土壤应将表土就近集中堆放,用于管沟表土的恢复和植被再造。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焊条、废包装材料等收集后外售。隔油沉砂池浮油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5.生态保护措施:控制施工速度、优化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作业方案,降低基本农田旱地等作业带宽度,禁止大开大挖破坏耕地,严格落实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进一步降低管道施工对基本农田和耕地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应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及时开展施工迹地恢复和土地复耕。

(七)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