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对伟力得新型储能数字化产业园钒电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01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关于对伟力得新型储能数字化产业园钒电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伟力得新型储能数字化产业园钒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71-202475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0833-2130080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18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伟力得新型储能数字化产业园钒电池项目

(二)建设地点:乐山高新区车安路以南,南新大道以北区域,中心坐标:(东经103°4215.57,北纬29°3118.59

(三)建设单位:四川伟力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四川蜀中全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厂房由乐山高新创新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完成,待完成厂房资产转移后购置安装焊接工作站、机器人、压装设备等电堆精加工设备和电池综合测试装置等,并搭载数字化管理平台、数字化设计平台、数字化制造系统(MES)等控制管理系统,建设电堆关键材料智能生产线、全钒液流电池数字化电堆生产线、系统集成标准化生产线、成套产品生产线,最终建成不低于500MW/年产能的全钒液流电池系统智能制造工厂;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系统,废气处理设施等相关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6万元,占总投资的1.19%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电堆关键材料智能生产线将产生上料粉尘、造粒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15m),密炼机加热及挤出废气(VOCs由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15m);系统集成标准化生产线管路预配废气(VOCs由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15m);危废暂存间废气(VOCs)经负压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15m);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

2、水污染治理措施: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水,污染物成分简单,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 25499-2010)标准,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内预处理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安装减震垫,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墙体隔声。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统一清运;石墨毡边角料、离子膜边角料、安装剩余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HW49)、废活性炭(HW49)、废胶粘剂瓶(HW49)、不合格电堆(HW49)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电堆生产测试平台、胶水存放间拟采取设置防渗混凝土+2mmHDPE膜防渗层,危废暂存间设置不锈钢托盘托底或围堰;一般防渗区:化粪池、一般固废仓库、生产车间做一般防渗,采用防渗混凝土;简单防渗区:厂区除绿化、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做简单防渗,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处理

(七)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