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乐山市中区牟子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市中区牟子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29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411187、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传真:0833-2411187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2012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乐山市中区牟子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
(二)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
(三)建设单位: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供电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四川省中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
预留的场地上建设2#主变,主变容量1×50MVA,不涉及110kV间隔扩建及出线,新增10kV出线12回,新增无功补偿2×4008kvar,扩建10kV消弧线圈1×630kVA。扩建后规模:主变户外布置,110kV配电装置户外AIS布置,10kV配电装置采用KYN28A-12双列三通道布置。主变容量2×50MVA,110kV间隔2个,架空出线2回,10kV电缆出线22回,无功补偿4×4008kvar。项目不新增占地。
项目总投资1089万元,环保投资16.7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约1.53%。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保护措施
1.声环境保护措施
避开午休进行产噪作业,不在夜间施工。
在施工工作面铺设草袋,以减少车辆与路面摩擦产生噪声;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时间,建筑材料运输车辆临近保护目标时低速行驶、禁止鸣笛。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过程中采用打围施工,场地内定期洒水降尘,施工道路硬化,土石方堆采用密目网覆盖并及时清运。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约0.32t/d,利用化粪池收集后资源化利用;施工废水抽排到沉淀池,经沉淀后循环使用。
4.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对施工破坏的道路、碎石层、材料堆场、渣土堆场等进行迹地恢复。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电磁辐射及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站内新增平行跨导线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各类开关、连线母线组合密封起来。新旧电气设备做接地处理。
2.水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已建有雨污分流系统,雨水通过站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站外排水沟,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后做资源化利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巡检及时处理污染物跑、冒、滴、漏,同时应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查,若发现防渗密封材料老化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事故油池池体采用防渗混凝土浇筑,油池内壁分层连续涂抹防水砂浆20mm,每层接缝上下左右错开,顶板和地板采用钢筋混凝土,导油管采用钢管并在预埋套管处使用密封材料,确保防渗系数K≤10-7cm/s的要求。
3.固废环境保护措施
在日常检修中不定期检测蓄电池电压,对性能不达标的蓄电池,交由有资质单位更换、收集、暂存并进行资源化利用或环境无害化处置,不在站内暂存。牟子110kV变电站已配置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值守人员生活垃圾可利用既有垃圾桶收集后带到城镇垃圾收集点,由市政环卫统一清运。本次扩建工程不新增值守人员,故运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不会产生变化。主变压器下设有集油坑,站内设有事故油池。变压器事故油先进入主变正下方集油坑,然后通过排油管引入事故油池。事故油大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部分为危废,交由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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