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对井研县高端预制菜禽类肉产品深加工项目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19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关于对井研县高端预制菜禽类肉产品深加工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井研县高端预制菜禽类肉产品深加工项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919-2024925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0833-2130080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18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井研县高端预制菜禽类肉产品深加工项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

(三)建设单位:四川省井研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四川蓉创鼎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将现有生猪屠宰规模由100万头/年削减为60万头/年,改造原有生猪屠宰线的闲置厂房,新建2条家禽屠宰生产线,设计最大屠宰家禽量1100万羽/年(包含鸡700万羽/年、鸭350万羽/年和鹅50万羽/年);设置屠宰车间1间、吊挂车间1间、待宰棚及卸禽平台等;依托并配套建设公辅设施、环保设施、仓储设施及办公生活设施等。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6%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项目设置待宰棚1座,活禽到厂运输至待宰棚,在车上静置1-2小时后进入生产线。屠宰车间洁净区采用自然通风换气;非洁净区车间密闭,配置供风系统和负压抽风系统,废气经收集后进入生物除臭塔处理达标后通过115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排放限值。项目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工艺,废气112排气筒(DA002)排放,锅炉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严格落实《四川省重污染天气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10个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的十、通用行业B级企业要求即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1050毫克/立方米

2.水污染治理措施:屠宰废水、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和锅炉排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池+气浮池+水解酸化池+CASS+曝气生物滤池+二氧化氯消毒”工艺进行处理,经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禽类屠宰三级排放标准及井研县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经已建污水管道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井研县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茫溪河。

3.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施分区防渗。屠宰区、危废暂存间、机修间、无害化暂存间等为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包装车间、冷冻库、一般固废暂存间等为一般防渗区。其余区域为简单防渗区。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屠宰时间,禁止夜间宰杀,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室内布置及采用隔声材料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不合格禽类、不合格肉产品及内脏由厂内无害化暂存间收集暂存,统一交乐山润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无害化处理;格栅渣和经脱水后的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暂存后送专业单位处置;羽毛日产日清,采用编织袋包装后,交由羽毛回收厂家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水处理站在线设备产生的在线监测废液(HW49)、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油(HW08)、废油桶(HW49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