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乐山犍为至城南11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犍为至城南11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15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411187、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传真:0833-2411187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2012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乐山犍为至城南11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
(二)建设地点:乐山市犍为县
(三)建设单位:乐山川犍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四川华易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五)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
(1)线路工程
新建110千伏线路从犍为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出线构架起,至城南11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进线构架止,线路路径长约2.5km,双回架空,导线采用2×JL/G1A-240/30、JL/G1A-240/30型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OPGW-24B1-80型光纤复合架空地线。
(2)变电工程
犍为220千伏变电站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已进行环评),城南110千伏变电站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
(3)通信工程
配套建设二次系统及通信系统工程。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保护措施
1.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低噪声系列工程机械设备,远离声环境敏感点一侧使用设备。施工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区时减缓行驶速度、控制鸣笛。
慎重开展夜间施工,确实需要夜间施工时,公告当地居民并且征得县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的同意,办理《夜间作业施工许可证》。加强宣传及与当地居民的沟通工作,取得当地居民的支持。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六个必须”,“六个不准”的要求开展施工,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新建线路部分的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附近居民既有旱厕收集后用作农肥,变电站间隔扩建部分的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犍为及城南两座变电站已建的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农肥;施工废水利用设置的简易沉淀池进行处理,经沉淀和除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4.固体废弃物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施工产生的弃土。生活垃圾经既有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垃圾回收站;塔基施工弃方堆放在铁塔下夯实,施工结束后采用当地植被进行恢复;变电站间隔施工弃方用于站址周边绿化。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优化临时工程,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将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量局限在建设工程附近一定范围内,防止对施工范围以外区域的植被造成踩压和破坏。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鸟类和兽类。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运行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同时在后期项目运行过程加强与本项目周边居民的沟通并加强环保宣传,有电磁环境及声环境相关投诉时,及时解决,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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