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乐山市犍为经开区马边飞地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17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乐山市犍为经开区马边飞地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设置审批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市犍为经开区马边飞地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1217-20241223(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4111902427367(市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真:0833-2411190

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乐山市犍为经开区马边飞地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

(二)项目性质:新建。

(三)建设单位乐山犍边马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建设地点乐山市犍为县孝姑镇八一村。

(五)项目概况乐山市犍为经开区马边飞地化工园区位于犍为县孝姑镇八一村,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总处理规模10000/天,分两期建设,近期(2025年)设计处理规模5000/天,远期(2035年)扩建规模10000/。园区污水处理厂由乐山犍边马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犍为经开区马边飞地化工园区,收集处理园区内拟建企业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工艺为“五段巴顿甫工艺二沉池磁混凝高效沉淀池臭氧催化氧化活性炭滤池”

(六)主要结论

1同意乐山市犍为经开区马边飞地化工园区设置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排污口编号FC--511123--0042--GY--42

排污口地理位置乐山市犍为县孝姑镇百支溪与岷江汇口处岷江左岸

排污口地理坐标为:东经104°2′57.541″,北纬29°7′9.925″,排污管底板高程319.02米。

排污口类型:工业排污口。

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入河方式:管道排放。

受纳水体:岷江

2本项目排水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他未列入的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限值,特征污染物因子氟化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2-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毫克/升),其它特征污染因子执行相关行业排放标准。最大允许排放量5000/天,污染物最大控制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73.0/年,氨氮9.125/年,总磷0.9125/

3、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环监[1996]470号的要求进行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管理;《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则(试行)》(环办执法函[2020]718号)的规定,设置与之相应的标牌、标识。

4、加强排水管理,并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确保非正常状态下废水不外排。

5、建设单位要按要求在总排口设置废水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在线监测指标至少包括流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特征污染物

6、入河排污口建设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开展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查验,接受监督检查,同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若新增、更改此次批复的污水处理能力或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污水排放方式、排放量等,需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乐山市犍为生态环境局负责日常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