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对矿热炉升级改造及煤气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1-02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关于对矿热炉升级改造及煤气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矿热炉升级改造及煤气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2-202518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0833-2130080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18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矿热炉升级改造及煤气综合利用项目

(二)建设地点: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核桃坪工业区

(三)建设单位:四川明达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四川鑫百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将厂区现有47500KVA矿热炉和13000KVA精炼炉全部拆除,在原址建设133000KVA密闭式高碳铬铁矿热炉和辅助设备,配套建设1套煤气发电系统建设铬矿破碎筛分间、造球车间、竖炉车间及其他辅助公共设施,建设环保工程、仓储工程等。改造完成后,厂区内矿热炉装机总容量不变,仍为33000KVA,产能保持4.3万吨/年不变,产品方案为高碳铬铁。

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4万元,占总投资比例3.07%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原矿筛分破碎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8米的排气筒排放;铬粉矿配料、造球配料及混料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的排气筒排放;矿热炉配料间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0米高排气筒排放;炉顶上料粉尘、出铁出渣烟气、浇铸烟气及精整废气收集后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45米高排气筒排放;氧化球团焙烧烟气收集处理后由35米的排气筒排放。矿热炉煤气经干法煤气净化系统处理后,供内燃机发电机组和竖炉使用;内燃机发电机组废气收集处理后由25米高排气筒排放。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全厂采取雨污分流制,生产废水不外排。厂区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道路、车辆清洗等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冷却塔内喷淋降温排污水、软水制备浓水回用于厂区抑尘、道路冲洗、车辆冲洗,不外排;压滤废水经溢流池沉淀过滤后回用,不外排;煤气冷凝废水经隔油池隔油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内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峨边彝族自治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3.严格控制噪声污染。采取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置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置;废耐火材料、脱硫石膏,外售作为生产建材;废边角料外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废滤芯、废RO膜、废分子筛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根据现有工程铬铁炉渣浸出毒性检测报告,铬铁炉渣为II类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炉渣临时堆场,外售综合利用。

含铬除尘灰湿法清理后全部返回造球车间配料系统综合利用;废布袋、煤气冷凝废水隔油浮渣、焦油杂质、发电机组废冷却液、废脱硝催化剂、化验室废液、在线监测废、废含油棉纱及手套、废矿物油、废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焦油杂质、废矿物油为封闭桶装储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和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严格按要求规范建设,设置规范的标识标牌,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申报登记、电子转移联单和电子台账填报制度。

5.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严格落实分区防渗,强化污染防治措施,从源头和生产过程上控制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污染源强。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加强对各项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