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乐山茫溪22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茫溪22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0日-2025年1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411187、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传真:0833-2411187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2012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乐山茫溪22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点:乐山市井研县三江镇金仓村6组既有变电站内。
(三)建设单位: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供电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核工业二三〇研究所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主变终期规模3×180MVA,现有主变1×180MVA(3号变),本期扩建主变1×180MVA(2号变);扩建主变低压侧装设4组8Mvar并联电容器。评价规模按照本期扩建后主变规模2×180MV和终期规模主变3×180MV分别进行评价。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保护措施
①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型设备,加强施工机具的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时间和施工工序。
②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六个必须”、“六个不准”的要求开展施工,加强地面清扫和洒水抑尘,物料堆放进行覆盖,使用商业混凝土。
③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生活废水经站内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作肥,不外排。
④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收集桶收集后,送交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与弃土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
⑤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各类施工活动均在现有占地范围内进行,不新增永久、临时占地。
2、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
站内平行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尽量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降低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强度,新增电气设备均安装防雷接地装置。
②声环境保护措施
主变选用低噪设备,安装减振垫,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③水环境保护措施
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作肥,不外排。
④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收集桶收集后,送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主变事故时产生的事故废油等含油废物,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运行后期更换下的废铅蓄电池不在站内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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