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对乐山市耘技工贸有限公司新建锂矿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28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关于对乐山市耘技工贸有限公司新建锂矿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市耘技工贸有限公司新建锂矿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328-202543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0833-2130080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18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乐山市耘技工贸有限公司新建锂矿加工生产线项目

(二)建设地点:乐山市夹江县新场镇红旗村33

(三)建设单位:乐山市耘技工贸有限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四川蓉创鼎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租用夹江县富四达陶瓷有限公司闲置厂房新建锂矿加工生产线项目,设置碎矿车间、磨浮车间、脱水车间并配套建设储运、环保、公用、办公生活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加工锂辉石13.5万吨,年产锂辉石精矿约2.36万吨(设计品位5.5%)。产品执行《锂辉石精矿》(YS/T261-2011)标准。

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2.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8.5%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采用封闭式厂房,在给料机、破碎机和振动筛等产尘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4米排气筒排放。生产车间、原矿仓库、精矿仓库、尾矿库房均设置在封闭厂房内并加装喷雾抑尘设施,物料输送采用封闭式廊道。厂区道路水泥硬化,加强路面清扫及洒水降尘,厂区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装置,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配套建设厂区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全厂采取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汇入租用厂区已建初期雨水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于选矿。进出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依托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夹江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强化室内布置、基础减震、隔声吸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控制运输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控制厂界噪声。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尾矿、黑砂、尾砂暂存于尾矿仓库定期外售夹江陶瓷企业综合利用;沉淀池沉砂收集后定期回用于生产工序;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球磨工序;废滤袋、废布袋定期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和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严格按要求规范建设,设置规范的标识标牌,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申报登记、电子转移联单和电子台账填报制度。

5.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严格落实分区防渗,强化污染防治措施,从源头和生产过程上控制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污染源强。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加强对各项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