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乐山市峨眉山市龙池镇苦蒿坪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新设设置作出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08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乐山市峨眉山市龙池镇苦蒿坪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新设设置作出决定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设置审批管理的通知、《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市峨眉山市龙池镇苦蒿坪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新设设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48-20254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4111902427367(市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真:0833-2411190

   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乐山市峨眉山市龙池镇苦蒿坪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新设设置

(二)项目性质:新设

(三)建设单位峨眉山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四)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龙池镇苦蒿坪村1组苦蒿坪水库东侧

(五)项目概况乐山市峨眉山市龙池镇苦蒿坪污水处理厂位于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龙池镇苦蒿坪村1组苦蒿坪水库东侧设计处理规模为6500立方米/日,由峨眉山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服务对象为南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南山里片区及观山片区,收集处理度假区和两片区的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厂采“细格栅→调节池→细格栅→旋流沉砂池→BFM→纤维转盘滤池→紫外消毒→出水计量”工艺。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处理能力为1625立方米/日

(六)主要结论

1同意峨眉山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新设设置峨眉山市龙池镇苦蒿坪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排污口编号FC--511181--0045--SH--45。

排污口地理位置:乐山市峨眉山市龙池镇苦蒿坪村1组茅杆河右岸,排污口口门位于污水处理厂东北侧约20m

排污口地理坐标:东经103°1645,北纬29°2645,地理高程1408.7m

排污口类型: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入河方式:明渠

受纳水体:茅杆

2本项目排水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DB51/2311-2016)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标准限值,未列入的污染物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大允许排放量6500立方米/天,污染物最大控制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71.18吨/年,氨氮3.56吨/年,总磷0.71吨/年

3、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HJ1309-2023)的要求进行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管理;按《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则(试行)》(环办执法函〔2020718号)的规定,设置与之相应的标牌、标识

4、建设单位要加强排水管理,编制完善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以及环境风险防范、处置措施,确保非正常状态下废水不外排

5、建设单位要按要求在总排口设置废水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在线监测指标至少包括流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特征污染物

6、入河排污口建设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开展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查验,接受监督检查,同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7、若新增、更改此次批复的污水处理能力或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排放方式、排放量等,需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和办理相关审定手续。

此入河排污口不再使用时,峨眉山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自行拆除或者关闭入河排污口,并在拆除或关闭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注销决定书

乐山市峨眉山生态环境局负责日常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