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对沐川禾丰造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02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关于对沐川禾丰造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沐川禾丰造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42-202549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300802427367(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0833-2130080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18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沐川禾丰造纸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沐川县沐溪镇沐源路606号、610

(三)建设单位:沐川禾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四川省国发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拟将禾丰纸业1#厂区现有成品库房改建为造纸车间,新增一条年产3.5万吨擦拭纸生产线,配套建设生产设施、辅助设施、环保设施等。本项目所使用的竹浆为外购商品浆和集团内部子公司永丰浆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无氯漂白原生竹浆,不涉及制浆工艺。

项目总投资1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90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约10.3%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区内不设锅炉,依托永丰浆纸公司供热系统提供蒸汽,经管道输送至车间。纸机干燥部湿热废气经系统自带的密闭集气罩收集、旋风除湿除雾系统处理后由2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全厂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实施分类收集、分类治理1#厂区内现有纸机(TM59TM60)和本次新增2纸机产生的稀白水依托1#厂区现有白水回收站处理后,浊白水回用于磨浆工序超清滤液回用于纸机毯和网部冲洗部分清滤液回用于碎浆调浆工序剩余清滤液经厂区总排口排入龙船坝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1#厂区内现有纸机TM61产生的稀白水经新增白水回收站处理后,浊白水回用于磨浆工序超清滤液回用于纸机毯和网部冲洗部分清滤液回用于碎浆调浆工序剩余清滤液经厂区总排口排入龙船坝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全厂废水龙船坝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标准后部分排入沐溪河,部分进入新建中水回用处理站。膜系统浓水排入龙船坝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总排口水质执行协议排水标准,基准排水量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2重点行业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的要求。项目设置有1个污水总排口,已安装流量、pH、化学需氧量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3.严格控制噪声污染。采取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置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损纸经损纸系统处理后送造纸车间回抄;回收纤维送回收纤维收集池,泵入配浆生产线使用;废包装材料、废成型网、废毛布、废干网外售综合利用。废膜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交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项目设置有1座危废暂存间,含油抹布(HW49)、废矿物油(HW08)、在线监测废液(HW49)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严格落实分区防渗,强化污染防治措施,从源头和生产过程上控制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污染源强。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加强对各项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