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对乐山市苏稽新区医院建设项目(一期)新增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23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关于对乐山市苏稽新区医院建设项目(一期)新增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市苏稽新区医院建设项目(一期)新增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4232025428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411187、2427367(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传真:0833-2411187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2012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项目名称:乐山市苏稽新区医院建设项目(一期)新增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项目

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苏稽镇双红村乐山市苏稽新区医院建设项目(一期)门急诊医技住院综合楼1楼DSA手术室

建设单位:乐山苏稽新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四川中环康源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在(一期)门急诊医技住院综合楼(待建设,地上12F,地下1FH=57m)新建1DSA手术室,并在DSA手术室内安装使用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型号未定,额定管电压为125kV,额定管电流为1000mA,出束方向由下向上),属于II类射线装置。本项目DSA主要用于进行心血管内科的介入手术,预计年手术量为400台,年累计最大出束时间为83.33h(其中:透视80h、拍片3.33h)。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根据项目特点,建设单位主要采用以下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1.采用满足屏蔽效果的材料,按设计要求的厚度,对DSA手术室四周墙体、屏蔽门、观察窗和屋顶进行实体防护;电缆采用U型穿墙,并在电缆穿墙孔处采用铅橡胶封堵;通风穿墙孔处采用铅板包裹遮蔽。

2.DSA自身具有固有安全措施。

3.DSA手术室严格按照控制区和监督区实行两区管理,且在DSA手术室人员通道门的醒目位置张贴固定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并安装工作状态指示灯箱。限制无关人员进入,避免受到不必要的照射。

4.根据诊疗要求和病人实际情况制定最优化的诊疗方案,在满足诊疗要求的前提下,选择合理可行尽量低的射线照射参数,以及尽量短的曝光时间,减少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受照射时间,避免病人受到额外剂量的照射。

5.辐射工作人员采取隔室操作方式,通过操作间与DSA手术室之间的墙体、铅门和铅玻璃窗屏蔽X射线,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按要求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6.项目采取门灯联锁、紧急止动装置、对讲系统、警示标志和状态显示等安全措施

7.诊疗过程中,采用适当防护措施对病人非投照部位进行遮挡。

8.项目施工期主要采用封闭施工管理和采取及时洒水等方式减少扬尘;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隔声等方式减少噪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医院既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乐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入大渡河;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并做好清运工作中的装载工作,防止垃圾在运输途中散落;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等运至指定的堆放场处理。

9.项目运营期,DSA工作时产生的废气通过机房通风系统达标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医院既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乐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通风系统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建筑隔声及距离衰减,厂界环境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医疗废物依托医院既有医疗废物暂存间进行集中收集后,统一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依托医院设置的垃圾桶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