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时节的乐山,恰似一幅绚烂多彩的画卷铺展眼前。中心城区三江六岸风光无限,嘉州绿心公园如同一颗璀璨的绿宝石镶嵌于城市中央,为市民提供休闲、健身的绿色空间。在这座山水之城,清新的空气与宜人的环境让市民享受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生活。
近年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牢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以“小切口”立法为突破口,制定了9部生态环境相关地方实体性法规,以高质量立法、高标准执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护航绿色发展。我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连续8年居全省第二位。
从建章立制开始,我市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化、法治化,让生态环境治理有法可依。
为了保护“城市之肺”——绿心,制定《乐山市中心城区绿心保护条例》,划定绿心10.32平方千米永久保护边界,并投入近20亿元对保护范围内6个村1488户居民开展生态搬迁,把绿心打造为市民休憩、健身、赏花的绿色空间和“会客厅”。为了擦亮世界双遗产“金字招牌”,制定《峨眉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为世界双遗产披上坚实的法治保护外衣。
宣传《乐山是三江岸线保护条例》
此外,制定《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条例》,旨在保护岷江、大渡河、青衣江岸线资源,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制定《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保护群众饮水安全。制定《乐山市城市管理条例》《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制定《乐山市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提供有力保障。
目前,根据已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我市已配套建立乐山大佛、峨眉山世界遗产保护、三江岸线保护等联席会议制度及相应议事协调机构,配套制定《乐山大佛遗产地保护管理规划》《峨眉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有力保障了地方性法规的有效实施。
我市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凝聚各方力量,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法治意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健全领导责任体系。充分发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解决重大环境问题作用,制定并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完善生态环境职责框架结构,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大环保格局”。
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健全地方立法工作普法工作机制,利用多种媒体渠道、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有奖问答、执法访谈,创新创作《守护三江碧水共享六岸之美》《城市管理小故事》等本土法治漫画,印发《同住一个城共建一个家》等宣传绘本2万余册,真正让地方性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实施例行新闻发布制度,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等方式,积极宣传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公众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环境执法检查
严格环境执法。坚持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建立环保、公安、检察共同打击严重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工作协调机制,扎实推进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落地落实。持续推进依法治污,落实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巩固环境质量稳中再升。健全环境行政处罚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一案双查”制度,依法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市共办理环保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49件、处罚金额339.09万元,移送拘留3件,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震慑,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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