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市中区“宣、巡、管、查”一体化推进烟花爆竹禁燃禁放
发布日期:2025-01-24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为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的污染,倡导社会新风尚。市中区严密部署、广泛宣传、严格执法,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全力以赴营造安全、宁静、环保的过节氛围。

一、强化宣传引导区委组织部门向全区党员干部印发《致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带头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宣传、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利用微嘉州、广播电视、商家电子屏等平台积极宣传禁燃禁放相关规定,各镇(街)进小区、商业区张贴禁燃禁放公告6000份、分送《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15万份,切实做好全域宣传。

二、强化巡查管控落实“守点、巡线、包片”措施,对主城区滨江路、张公桥、王浩儿、翡翠路等重点区域落实分段包干蹲点值守;组织公安、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执法人员,分街道分区域巡回检查违规燃放行为;由5名县级领导带队组建5个包片督查组,对各镇街、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全面压实烟花爆竹管控责任。

三、强化经营管理行政审批和应急部门对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换证标准和条件,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格审批、严格监管,目前,对9家暂不符合要求的未予审批。对全区零售点实行春节期间全天候驻店监管,督促商家落实烟花爆竹销售实名登记和流向管理制度,坚决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四、强化执法查处坚持严管严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加强禁燃禁放区域内的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打击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截至目前,共查处9起案件,其中违规燃放6起、非法储存2起、过期经营1起,行政拘留1人,刑事拘留1人,收缴烟花爆竹1700箱,罚款6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