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张杨、赵尤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23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乐市环党组〔202026

中共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张杨、赵尤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区、市、县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张杨同志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赵尤嘉同志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杨同志的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原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一级科员职级;

赵尤嘉同志的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原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一级科员职级。

 

中共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