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市环党组〔2021〕58号
中共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雷强、周红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四川省乐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各派出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经2021年6月7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雷强同志为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
周红同志为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四级调研员。
免去:
雷强同志的乐山市生态环境局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周红同志的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中共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