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17年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15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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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乐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乐府公开办函〔2018〕1号)要求进行编制。报告共分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部分。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分工的通知》(乐府办函〔2017〕37号)有关要求,制定了《乐山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二是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加强对政策文件的解读贯彻。在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出台后,我局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并在“政策解读”栏目公开相关机构、人员的解读,同时通过微博、微信发布。规范网络问政平台管理,建立健全留言回应与处置机制,通过局长信箱、在线访谈、回应关切等栏目以及信访投诉渠道,宣传解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回应群众诉求。三是深入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继续加大空气和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加大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信息公开力度,公开乐山市主城区未来三天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加强重污染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启动及解除信息,并对市民出行和健康发布温馨提示。实时发布地表水自动监测状况、地表水水质月报和集中式饮用水水质月报,公布2017年度全市水环境质量通报。持续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建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及时更新并公开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网上受理公示、拟审批公示、审批公告三个环节信息公开工作。今年我局共受理建设项目审批申请323件,办结323件,办结率100%。加强对重点监控企业的监督,公布企业自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监测结果,公开2017年乐山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每季度公布乐山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主动公开环境监管执法信息,公开“12369”环保热线受理的群众举报案件办理相关信息,及时公开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进展情况、辐射安全等信息。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我局专门开设“中央环保督察专栏”,及时公开全市迅速处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投诉、信访案件共383件。四是深入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今年再次对行政权力清单进行了清理,重新编制了责任清单,并在我局网站上公开。今年我局排污费征收和行政处罚案件均在行权平台上运行,并在局网站上公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7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96条,其中概况信息类19条,占1.06%;计划总结类2条,占0.11%;工作动态类313条,占17.43%;人事信息6条,占0.33%;财政信息类3条,占0.17%;行政执法类信息43条,占2.40%;其他信息类1410条,占78.50%。

(二)公开形式

1.市环保局门户网站。

按照省环保厅的要求,我局对网站再次进行更新,并设置多帐户管理,做好环境管理、行政执法的相关政策法规、信息发布工作,为市民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定期推出有关工作动态信息。全年网站访问量120万人次。

2.其他形式。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以及微信微博、政务公开栏及时宣传报道环境保护工作动态。全年共发布信息1700余条,发放环保宣传资料5万余册。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今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已全部按时办结。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今年,我局主办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10件,已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办理结果满意率为100%,均已在网上公开。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今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今年,我局未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正处在逐步完善阶段,公开内容有待完善,公开形式有待拓宽,基础性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2018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化完善政务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主线,以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环境执法监管、环评项目审批等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