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16年】乐山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13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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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乐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乐府公开办函〔2017〕1号)要求进行编制。报告共分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部分。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乐府办发〔2016〕19号)要求,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贯彻,涉及社会公众的政策、文件均在市环保局网站上公开,通过局长信箱向公众解读。参加乐山电视台《阳光热线》、《网络对话》等直播节目,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解答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三是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和环境保护信息。加大重点区域及城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从今年上半年起在我局网站上发布乐山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公开乐山市主城区未来三天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公开乐山市空气质量日报,发布遭遇雾霾天气状况时,对市民健康、出行的建议和采取的措施。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发布乐山市地表水水质质量月报。积极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企业排污和治理情况,督促企业在其网站或者当地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信息。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及时更新行政审批项目和办事指南,公开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网上公示公告工作,严格执行受理公示、拟审批公示、审批公告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积极督促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在网站上公示建设项目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今年,我局共受理建设项目审批申请469件,办结469件,办结率100%。四是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对217项行政权力清单编制了责任清单,报市政府审核后,于2016年在我局网站上公开。今年我局排污费征收和12件行政处罚案件均在行权平台上运行,并在局网站上公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6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1条,其中概况信息类12条,占1.04%;计划总结类2条,占0.17%;工作动态类312条,占27.11%;人事信息8条,占0.70%;财政信息类6条,占0.52%;行政执法类信息21条,占1.82%;其他信息类790条,占68.64%。

(二)公开形式

1.市环保局门户网站。

市环保局门户网站作为环保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先后进行了多次改版,今年改版后的网站融合了“突出宣传”和“优化服务”两大理念,共包括环保新闻、政务公开、环境质量、环保业务、公众服务、政民互动等六个大栏目、56个子栏目。全年网站访问量超过百万人次。

2.其他形式。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以及微博、微信、局政务公开栏及时宣传报道环境保护工作动态。全年共发布信息5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4.5万余册。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已全部按时办结。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主办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6件,已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办理结果满意率为100%,均已在网上公开。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今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有时会出现补报或突击报送的情况。2017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加强网站栏目建设,及时准确在网站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考核问责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