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乐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
发布日期:2017-02-17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省环保厅《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我局对2013年制定的《乐山市大气重污染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将修订后的《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7年2月24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556号嘉州大厦乐山市环境保护局总量科,并在信封上注明“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833-2117440。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lshbjwk@163.com。

 

附件: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及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乐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