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协同推动“无废城市”共建,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6月23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联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首次举办“无废城市”建设新闻发布会。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银昌就《指导意见》推进情况作新闻主发布,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向霆通报重庆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情况。川渝两地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答记者问。
发布会指出,川渝两地近年来深入落实联防联控机制,深化拓展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制度,联合打击固危废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行为,携手共护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取得了积极进展,为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共建创造了条件。2022年4月,重庆市中心城区和四川省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绵阳、乐山、宜宾、眉山等8个市被生态环境部列入“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
《指导意见》明确,川渝共建“无废城市”,涵盖十大任务,以制度改革作为核心,由固体废物入手,聚焦工业、农业、建筑业、生活四大领域发展模式问题,围绕理顺各类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体制机制,从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全民行动“五大体系”建设开展路径探索。
李银昌表示,下一步,四川省、重庆市将加强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的统筹指导,建立健全定期调度、技术帮扶、信息通报、经验推广等制度;把生态环境资金投入作为基础性、战略性投入予以重点保障;强化区域、部门监管协作和联动执法,持续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分区域、分行业、分领域开展实践活动和教育培训,推动公众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低碳化,确保“无废城市”共建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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