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乐府发〔2021〕7号) | ||||||||||||||||||||||||||||||||||||||||||||||||||||||||||||||||||||||||||||||||||
发布日期:2021-06-08 来源: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大 中 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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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控单元类型 |
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
优先保护单元 |
优先保护单元中,应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 |
重点管控单元 |
重点管控单元中,应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突出等问题,制定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对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提出污染物削减比例要求;对环境质量达标区域,提出允许排放量建议指标。 |
一般管控单元 |
一般管控单元中,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重点加强农业、生活等领域污染治理。 |
二、全市及各县(市、区)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根据全市及各县(市、区)的区域特征、发展定位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明确全市和各县(市、区)差别化的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表2 全市及各县(市、区)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行政区划 |
全市及各县(市、区)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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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 |
(1)对化工、钢铁、水泥、陶瓷、造纸、铁合金、砖瓦等重点产业提出严格资源环境绩效水平要求; (2)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鼓励现有化工企业逐步搬入合规园区; (3)按照“一总部五基地”工业总体布局,推进城区以及布局不合理的高污染、高能耗企业退城入园,引导企业在搬迁改造中压减低端、低效、负效产能; (4)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能耗项目;严格执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严格执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要求; (5)引进项目应符合园区规划环评和区域产业准入清单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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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 |
(1)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严格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2)推动城市建成区内企业“退城入园”,严格控制园外企业无序扩张; (3)加强泥溪河、茫溪河等小流域污染治理,严控泥溪河、茫溪河流域涉水排放项目及水产养殖规模;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使用量,积极推广畜禽清洁养殖和畜禽粪污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技术; (4)加强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推进涉VOC企业、砖瓦企业深度治理改造;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5)加强涉危涉化企业管控,严控环境风险; (6)加强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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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通桥区 |
(1)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严格高污染、高能耗项目环境准入要求; (2)推动工业布局优化,积极推进沿江化工企业的退岸入园,推动生产性企业向五通桥工业新基地集中集聚发展;严格控制乐山(五通桥)盐磷化工产业园区内新建、扩建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3)加强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推动化工、水泥、砖瓦等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改造;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4)协同推进茫溪河流域污染治理;严控岷江干流总磷排放量,新增涉磷排放项目执行减量削减要求; (5)加强涉危涉化企业管控,严控环境风险; (6)加强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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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区 |
(1)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严格高污染、高能耗项目环境准入要求; (2)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3)加强区域大气污染治理,严格限制新增钢铁、水泥等行业产能,推动大气深度治理改造;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4)加强大渡河良好水体保护,严格控制大渡河流域新建、扩建水环境风险突出项目;加强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5)加强非金属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系统推进矿山生态保护修复; (6)制浆造纸行业严格执行其行业资源环境绩效指标准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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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 |
(1)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主体功能区定位; (2)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严控新建、扩建铁合金、工业硅等高污染、高耗能项目; (3)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4)加强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工业硅企业深度治理改造; (5)加强大渡河良好水体保护,严格控制大渡河流域水环境风险突出项目;加强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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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 |
(1)统筹峨眉山自然文化遗产保护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 (2)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严控新建、扩建冶金、建材、火电等涉气重点行业;禁止新增水泥产能; (3)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推动现有水泥、石灰、砖瓦等行业废气深度治理改造; (4)推进峨眉河、临江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推进园区废水集中处置; 系统推进矿山生态保护修复; (5)合理畜禽养殖布局,推进畜禽粪污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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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 |
(1)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优化陶瓷产业布局,推动陶瓷行业提档升级和绿色低碳改造;加快推进园外工业企业退城入园; (2)加强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推进陶瓷、制浆造纸等重点行业废气深度治理改造;严格执行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倍量削减要求; (3)加强青衣江良好水体保护,严格控制青衣江流域水环境风险突出项目; (4)制浆造纸行业执行严格资源环境绩效水平要求; (5)合理畜禽养殖布局,推进畜禽粪污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 (6)加强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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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 |
(1)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2)优化调整工业布局,推动生产性企业向五通桥工业新基地集中集聚发展;加快园区外企业退城入园; (3)加强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推进水泥、火电等重点行业废气深度治理; (4)加强岷江水生态环境保护,严控岷江干流总磷排放量,新增涉磷排放项目执行减量削减要求;严格控制新增涉一类重金属排放项目; (5)制浆造纸执行严格资源环境绩效水平要求;加强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6)合理畜禽养殖布局,推进畜禽粪污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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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研县 |
(1)加强区域大气污染治理,严格涉VOCs排放项目环境准入; (2)加强茫溪河、泥溪河流域污染治理,严格执行茫溪河、泥溪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 (3)强化工业节水减排,禁止新建高耗水、水排放量大的项目; (4)推进印染行业废水深度治理改造,强化中水回用,严格执行岷沱江排放标准; (5)合理水产养殖布局,推进畜禽粪污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 (6)加强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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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川县 |
(1)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主体功能区定位; (2)加强沐溪河、龙溪河、马边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加强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3)制浆造纸行业执行严格资源环境绩效水平要求,提升中水利用水平; (4)加强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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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边彝族自治县 |
(1)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主体功能区定位; (2)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严控新建、扩建铁合金、工业硅等高污染、高耗能项目; (3)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4)加强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推进铁合金、工业硅企业深度治理改造; (5)加强大渡河良好水体保护,严格控制大渡河流域水环境风险突出项目; 加强磷矿采选项目污染治理及生态保护修复; (6)加强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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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边彝族自治县 |
(1)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主体功能区定位; (2)加快推进马边劳动磷化工园区整体搬迁; (3)加强马边河流域污染治理,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强磷矿采选项目污染治理及生态保护修复; (4)加强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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